更新日期:2015-04-20 09:43
1.山西大學招生計劃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2.在高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學校按照各省(市、區(qū))招生文件相關規(guī)定確定投檔比例。投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相應批次科類招生計劃數的120%。
3.對于非平行志愿省份,在第一學校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滿額情況下,按公布的招生計劃,首先錄取第一學校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學校志愿不滿的條件下,則錄取非第一學校志愿考生。
4.我校根據“分數優(yōu)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錄取,即按照投檔考生成績由高到低、依據考生志愿順序錄取。若出現考生成績并列時根據擬錄取專業(yè)相關科目成績擇優(yōu)錄取。當考生成績無法滿足其所填報的專業(yè)志愿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yè)調劑,學校根據考生的文化課成績由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yè),直至錄滿。對于按以上原則無法滿足專業(yè)志愿且不服從專業(yè)志愿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
渤海大學
1、調檔比例:102%。
2、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zhí)行。新生入學后,我校對新生進行身體復查,對不符合標準的和體檢作弊的學生將依據相關文件處理。
3、院校志愿及錄取
普通類一批本科批次(B段)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方式;普通類二批本科批次錄取,在有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我校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方式。如沒有平行志愿投檔:當院校第一志愿上線考生數不足計劃招生數時,接受院校第二志愿考生,以此類推;當第一志愿上線考生數多于計劃招生數時,不再調閱其他志愿考生檔案。